贵州省大方县少女荷花(化名)生于1985年5月8日。去年6月,在上小学五年级的她在一次偶然中被人贩子拐卖到安徽省寿县隐贤镇,被该镇农民张善如以7000元价格将其买回家中。其后,张善如在家人的协助下,对小荷花捆绑、殴打、将其强行奸污,这时,小荷花刚满14周岁。
    但是,全家轮流看守一个“蛮子”总不是办法,为了迫使荷花长期与张善如生活,张家人绞尽脑汁,最后想到张善如的堂兄、该镇计生办干事张善亮。在张善亮的“策划”下,张善如到村里给荷花办了一份虚假的婚姻状况证明,张善亮又为她开了份婚姻体检证明单。但是,荷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没有,再说,就是有这些东西,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才满14岁的荷花也是不可能领到结婚证的。最后,张善亮找到自己的同事、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杨新莹,请她帮忙。杨新莹在明知荷花没有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居然擅自在张善如和荷花的《结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编号”一栏为荷花编写了一个342422790106488的虚假身份证号码。更为恶劣的是,杨新莹还签署了“证件齐全、真实有效”的审查意见。1999年10月8日,张善如领到了结婚证。为表示感谢,张善亮在该镇某饭店请杨新莹吃了一顿。
    此后,张善如更加有恃无恐,对荷花身心摧残将近一年时间。今年9月17日,荷花乘农村农忙,张家人疏于看管之际,逃出虎口,跑到附近派出所报了案。但是,当派出所赶到张家时,事先得到风声的涉嫌买卖人口和强奸妇女的张善如已经带着全家逃跑。目前,备受摧残的荷花已经被公安机关护送回家,杨新莹也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但是,此事的其他相关人员仍没有得到相应的查处。
    (《安徽日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