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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禁中小学寒假补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03

    在中小学寒假即将到来之际,辽宁省教育厅于2000年12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补课。

    据介绍,辽宁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2001年1月19日—2月28日。为了使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收获的假期,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及各种文体活动。同时,要主动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和各种条件,最大限度地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