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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亿元贷款助清华教师购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18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近期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清华大学教职工购买大石桥教师住宅。目前,清华大学登记申请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教职工已超过600人,预计贷款金额将达1亿元。

  3月10日上午,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大分中心,在清华大学举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现场办公会,大礼堂里座满了前来咨询的教师。清华大学副校长郑燕康告诉记者,大石桥教师住宅项目共有住房1039套,预计2002年底竣工。工程一半的建设资金由学校负担,其余部分采取集资建房方式,以2450元/平方米价格对教师出售,平均每套售价30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售出920套,其中600多套采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方式,这样教师们不用靠亲友帮忙,只需拿出购房款的10%就可以入住,余款按月从工资里扣除,最长贷款期限可达30年,大大减轻了教师购房的经济负担。这一工程的建设,对改善清华大学教师住房条件、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重要意义。

  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苗乐如介绍,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大分中心是为了适应在京高校房改要求设立的,具体负责北大、清华等16所高校及其下属63个单位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基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和偿还工作。目前,在此建立公积金的教职工共5.4万人,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2568笔共4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