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师均是2000年毕业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大专生30人,每人交“自主择业保证金”5000元;中专生145人,每人交1万元。这些老师都是在等待了一年多,于2001年10月陆续分配到学校走上教师岗位的。但是直到现在仍没有拿到工资,经过他们多次反映,每个老师收到2001年10月-2002年3月的生活补助,其中大专生每人每月200元,中专生每月150元。
     一位家境贫困的老师说,为了保住工作,只得向亲朋好友借了1万元钱交“自主择业保证金”。据了解,这些老师大部分分配在乡镇中小学校,是以后基层学校的师资主力。一些老师反映说,他们现在心理负担很重,因为没有地,没有工资,生活来源无法保证,主要靠父母资助,正常的教学也受到一定影响。
     大名县政府为什么收这些老师的“自主择业保证金”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县里说2000年毕业的学生是并轨生,不应该包分配,但现在师范生都分配工作了,非师范生有意见,县里收钱是给非师范生一个交代。按照县里要求,5月19日之前必须把这笔钱交上,否则按自动下岗处理。教委让学校代收,校长晚上开车到家里催,不交不行。”
     在这种情况下,175名老师不愿意失去工作,都交上了“自主择业保证金”。但很多老师仍认为这个“保证金”不合理,他们说,按照国家政策,2000年毕业的中师毕业生国家应包分配,30名大专生都是在邯郸市人才市场,和邯郸教委、大名县教委签定的任职协议,协议上并没有提保证金的事。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来到大名县教委。据县教委人事股吴登朋解释,2001年县教委共接收了300名师范类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生没有问题,但是175名师范类大专生、中专生都要交“自主择业保证金”,因为他们是并轨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应包分配,师范类的分配了,非师范生不平衡,所以县长办公会决定,对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收取“自主择业保证金”,175个老师共交了160万元。
     当记者问及这收费是否有依据时,吴登朋解释,他们这样做也是为解决县里的被动局面,再加上大名是贫困县,教育上财政缺口比较大。
     对于30名大专生签的协议,吴登朋解释说:“他们是在邯郸人才市场和市县教委签的,不是政府签的。”对于这钱算不算乱收费,吴登朋说说不准,他们只能按县里的意见办。
     对于大名县的这种做法,记者先后电话采访了河北教育厅财务处和国家教育部财务司官员。教育主管部门均指出,大名县政府出台这样的措施不合适,国家从没有规定这样项目的收费,也从没有设立自主择业保证金,大名县政府的行为是典型的乱收费,应该立即纠正。
     据悉,邯郸市教委已要求大名县教委退还“自主择业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