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办学协议,7校普通本科生可在校际间互相选修课程,相互承认学分;可在校际间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并可有组织地利用其他高校实验室、图书馆和教学基地。7校相互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在需要时优先调剂研究生资源,并在优势互补的原则下相互聘任教师授课。
     为此,7校成立联合办学的最高决策机构——“联合办学指导委员会”,由各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成,对联合办学的重大事宜进行决策,并下设“联合办学协调小组”,负责联合办学的具体工作。
     另悉,7校联合办学特别重视应用网络教学资源,强调各校普通本科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跨校学习。
     武汉大学校长侯杰昌、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樊明武等7所大学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出席仪式并指出,7校联合办学有利于调整教育结构,有利于提高人才的国际竞争力,他希望各校抓落实,出实效,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