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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23

    “2000年3月3日,立水桥小学一年级学生被淹死。”“2000年除夕夜,北京各大医院收了60多位被鞭炮炸伤的病人,其中6至12岁的占50%。”“12岁的刘思影被法轮功和她妈妈害得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后在医院死于心脏病。”

    昨天,在位于大兴的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基地,听着老师讲的一个个真实的悲剧,看着一幅幅目不忍睹的图片,来参加青少年自我保护一日训练的40名孩子说,“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在一天的自我保护训练中,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老师们对孩子们进行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动员,心理素质的训练,还进行了火灾、地震模拟、电话报警、被害预防等实际训练。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老师认为,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对社会的认识和了解。因为许多青少年包括他们的父母不知道对青少年的伤害来自哪里,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所以,必须加强青少年在这方面的训练,包括青少年心理保护,如团队合作精神、面对挫折的能力、自我接纳、情绪调整;被害预防的训练;面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自我保护;已处在被害中临界状态的自我保护等。

    来参加训练的展一小一年级8岁的小女孩李京睿对记者说:“有些人18岁成为成年也不一定能够保护自己,因为如果一个人在18岁以前什么都不学,那就什么都不会,到了18岁也保护不了自己。而我们进行了自我保护的训练,就能慢慢地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