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从“读书就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这句话看,观点自然是错误的。作为授业、释疑、解惑的教师,肩负着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理应遵守教育者的操行和规定,不应该在公开场合向学生散布这种消极的观点。但是,看问题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尹老师的这句话,只不过是一篇文章中的例证,前后还有很多积极的话。从文章的全面意思来看,也很难说有什么大错。
退后一步说,即使一位教师真的在文章中发表了某些糊涂甚至错误的观点,说白了也还是一个认识问题。我们的某些官员不也经常讲错话、做错事吗?谁能保证一辈子不讲错话、做错事呢?对一位讲了错误观点的老师,应该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批评、帮助就可以了。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而且也符合文明社会的共识。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对这位曾被评为优秀教师、语文课题带头人的教师处于严厉的惩罚,并且下令不准他在株洲市所有的学校教书呢?仔细分析,我们可以找出许多条“根子”,比如有的领导为了摆脱受牵连的干系,加重处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有的领导缺乏一种现代的法律意识,以为对一名小小的教师,让他下岗就下岗,不用考虑后果;有的人见风就是雨,把媒体当作审判官,媒体一批评,立即作出反应……当然,这也有媒体的责任,媒体要考虑如何才能客观公正的报道,要对报道对象负责任。这其中有一条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思的,这就是如何尊重公民,特别是如何尊重普通的知识分子。一名领导干部说错了一句话,可能就不了了之了,一名名人做错了一件事,可能也就大事化小了,而一名普通教师说了一句错话,就要让他丢了饭碗,并且剥夺了他工作的权利,这是什么道理?说重些,这不是对知识分子权利的一种侵犯吗?
“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权利”——这些话,现在大家都会讲。但是,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变成社会的公德和官员的“官德”,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待发表了不同观点的教师,对待上访反映问题的群众,对待老百姓的抱怨和批评……我们的官员千万要摆正公仆和主人的位置,切不可本末倒置。
看来,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讨论进一步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切实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依然是一个不尽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