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有2万余名教师,教育经费3亿多元,其中教师工资占65%。市政府将教师工资县区统筹并统一发放工作列入了政府目标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有关编制、实有人数、工资额度、代扣款项的填报工作;财政部门将教师工资纳入工资资金管理专户,确保教师工资的资金来源;机构编制、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重新核定编制、人员和工资数额。该市规定,凡拖欠教师工资的县区,不准动用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及集资等方式进行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建设和购买小车。当月教师工资未发放到位的,行政人员工资不得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教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