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钮茂生介绍,为确保教师工资发放,河北省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从今年开始,县级政府负责教师工资的发放管理,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上收到县,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支出的部分,相应地转移到县财政,县政府在银行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户”,年初足额存入银行,再由银行按月发放,对于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首先由市一级财政帮助解决不足资金。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对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河北省制定了举报制度,各地如有拖欠,群众可以随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目前,河北省人事厅、编制办、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正逐县核定教师编制和工资总额,对于超编人员和代课教师坚决清退,在核定教师编制的基础上,核定教师工资总额。
截至目前,河北省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已超过10亿元,涉及全省98个县(市区),省政府决定,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增加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拖欠问题。钮茂生省长透露,全省财政将拿出10亿元确保发放教师工资,财政“转移支付”中,省里拿出近7亿元,各市级财政拿出两亿多元,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上,钮茂生严肃地说:“今后,如果再出现拖欠教师工资,就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打谁的板子就打谁的板子,决不迁就。对因挪用、挤占教师工资资金造成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县(市区),一经查实,省、市财政停止转移支付,扣回转移支付资金,严肃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