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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保教师工资 按时足额发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1-29

     人民网海口11月28日电 记者吴刚报道:日前,海南省财政厅、人事劳动保障厅作出决定,对拖欠教师工资的市县、乡镇,要限期整改,否则给予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工资性资金,造成长期拖欠教师工资的,要追究市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前不久,海南省财政、人劳保障厅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全省15个市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海南万宁、儋州两市的部分乡镇由于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支出结构不合理等因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依然存在。万宁市18个乡镇中有15 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拖欠教师工资,该市千方百计从市级财政中进行补助,才兑现了部分教师工资。为此,海南省教育、人劳保障厅作出了拖欠教师工资通报批评和追究领导责任的决定,力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