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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不能人为制造“教师流失”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2-13

  据报载,某地一乡镇今年一连有30名教师改换门庭,几乎占全镇教师总数的10%。因为大多数是骨干教师,所以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什么原因呢?待遇偏低,至今该镇还执行着1995年的工资标准。

  据了解,该镇经济上还是颇有实力的,在当地被称为“发达乡镇之一”。可是对教师的工资为什么不能足额发放呢?深层次的原因是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不足,对有关教育法规的执行不力。

  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对教师的感情问题。为把学生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人才,教师们是花费了很多心血的。可以说,教师的工作是和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你是一位对国家负责任的领导,是一位有历史使命感的领导,你绝对不会让教师在殚精竭虑地教书之外,还整日为家中的生计而发愁。对待教师的态度如何,是一级政府是否“重教”的试金石。

  我国人事制度有了大的变革。这种变革,既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又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单位不适合生存和发展,我就抬腿走人。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中,政府特别应该多做些“留住”教师的工作,而不能人为制造“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