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明确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要求,“评价主要采取实际操作或评价作品的方式,中学要列入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实行等级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会考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符合素质教育要求,适应信息技术课程的特点和特征。
    从2000年开始,黑龙江省对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并成功开发了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系统。
    特点:重在发挥潜能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教学与评价,是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和认知发展水平的重要过程,也是学生的学习生活与社会生活相互联系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利用妙趣横生的互动功能,调动、激励学生,使呆板、枯燥、低效的考试远离学生,为学生发挥信息潜能提供广阔的空间。所以说,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过程,是我要成功、我能成功信念的自我培养过程,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实践过程,是新人类成员生存能力的积淀过程。
    原则:体系多元化
    对学生课程学习状况的评价包含的内容很多,评价的角度也很广,应构建教育考试部门、学校、家长、学生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无论哪种角度的评价,都应注重评价的多样性、发展性和多向性,评价理念与评价方法都要充分体现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精神。
    其中,评价过程的动态化,使评价不仅关注学生信息智能水平的展现,而且更加注重学生在整个评价过程中信息素质的表现,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结合起来,促进了评价对象的转变和发展,体现了评价既具有鉴定作用,又具有教育功能的新理念。
    标准:能力最关键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标准要充分考虑学生是否掌握了学习的方法;扩充、整合知识的能力;沟通的技能;思考和推理及规划的技能;合作的技能;个人与社会的相互责任。
    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标准:利用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与其相关的文化、道德、法律等问题;探究信息技术发展中的事件、概念、软件、硬件、人物的关系和发展历史的过程;利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硬件设备参与解决实际问题或规划、制作作品的过程;掌握提出、收集、整理、设计、处理信息技术问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作出合理的决策、规划、实现的过程,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解决实际问题的评价标准:实现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能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加以解决;形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策略,体现解决问题的多样性、发展性,体现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现人人合作、人机合作,嵌入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模式,实践思维创新的过程,形成自我评价与反思的过程。
    在这样一个总体评价标准的指导下,还要按照《纲要》的要求进行标准细化。
    方式:考试无纸化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最宜采用人机对话的无纸化考试方式。无纸化考试具有系统自动跟踪、自动组卷、自动阅卷、自动计时、无缝连接、真实环境等特点,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充分发挥潜能,有利于考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智能化。
    在2001年黑龙江省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程考试中,170多所学校的6万多名考生参加了考试。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无纸化考试前后,黑龙江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短短一年的时间,具备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条件的学校,由180多所猛增到400余所,加快了学校信息化的进程,推动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设施的建设,激发了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思想和方法的转变,信息技术课程无纸化考试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