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来,素质教育在全国各条教育战线上全面展开。各级各类学校,也把素质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期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大多数地区或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并不十分理想。一方面,关于素质教育的内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另一方面,素质教育的实现要依赖于许多先决条件。就高等院校而言,素质教育的实施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什么是素质教育?
有关素质教育争论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关于素质的界定,即素质的构成。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关于“素质”概念的定义,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模式:一种是“功能式”定义,一种是“概括式”定义。“功能式”定义是运用列举的方法说明“素质”的构成,例如,认为“素质”就是指一个人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素质”的定义。
“概括式”定义是指用抽象的方法揭示“素质”的本质属性,如认为“素质”就是指一个人身心发展的潜力。我们认为,运用“功能式”定义难以全面、完整地表达“素质”的全部内容,而且容易与过去所广泛提倡的“全面发展教育”混为一谈。如果素质教育是指人的全面发展的话,那么素质教育同过去我们一致倡导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就没有什么区别。因此,素质教育应当与全面发展的教育存在一定的差别。
要揭示“素质”的本质内涵是十分困难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对人的大脑的研究基本上仍处于猜测性的描述阶段。到目前为止,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揭示大脑的奥秘。一个人先天具备哪些素质、后天获得哪些素质、先天素质与后天素质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科学工作者还不能给予准确的答复。也就是说,虽然后天的教育对一个的素质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到目前为至,我们还不能准确的描述后天的教育对一个的素质的形成与发展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因此,素质教育的许多重要问题有待于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我们正在进行的素质教育多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二、高等院校素质教育的目标定位
素质教育不是一口号。素质教育的实施应当有明确的、可操作的目标。然而,这方面的工作却存在不少问题。
素质教育是在新历史条件下针对“应试教育”而提出来。众所周知,“应试教育”过分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非考试课程或科目的教学与学习;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能力的培养。无论是对学生个人成长还是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应试教育“都产生许多不利的影响。但是,对高等教育而言,素质教育提出的背景与要求是不同的。
首先,在素质教育目标的定位上,高等院校更具多样性和差异性。
其一,教养目标的高层次性。高等教育处于教育体系的最顶端,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神圣使命。高等教育传授的科学知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前瞻性,教学内容反映了该学科的国内外的高新水平。其二,培养目标的差异性。无论是在教学方式上还是在教学的组织,高等教育都与基础教育有相当大的差别。基础教育比较强调教学内容的一致性和教养目标的共性,而高等教育则更加强调专业设置和教养目标的差异性。因此 ,在素质教育的目标定位上,高等院校也应有自己的特色。
其次,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用性。
普通教育是基础教育,在理论上是每个公民必须接受的义务教育,它以培养公民的基本文化素养为目标,而高等教育属于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各类高级或较高级的专门人才为宗旨。高等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多直接进入人才市场,从事各式各样的专业工作。由于高等教育处于教育体系的顶端,是个体此前所进行或接受的各式各样的素质教育终结者,是学校与社会连接者,所以,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素质不仅仅是高等院校自身教育的结果,也是整个国家教育体系的最终结果。
因此,高等教育素质教育的目标设置更应强调目标设置的多样化,各高等院校、各专业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出不同的素质教育的目标。但是,这一工作目前进展的并不理想。
三、高等院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难点
高等院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观念难以改变。实施素质教育的最大困难是改变人们对教育的观念。在许多高等院校中,无论是入学考试还是期未考试,笔卷式理论知识的考试仍然是衡量学生能力或水平的重要标志,而很少考虑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参与实践能力。在许多大学,专利仍然不被视为科研成果。这种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传统的教育观念不利于素质的开展。素质教育要求教育工作者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已任,以学生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教育观念不发生根本改变,素质教育的目的就不可能实现。
其二,是教师素质的提高。“德高为师,学高为范。”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条件是教师的素质的提高。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首先要求的是教育者本身具备某些素质。素质教育决不是一句简单地口号,也不是说到就能做到的。俗语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培养一名高级人才要花几十年的时间;同样,教师素质的提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培养一位优秀的能从事素质教育的教师也要花费很长一段时间。因此,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使命,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也许还为时尚早。
第三,社会用人机制的改变。不改变传统的社会用人机制,素质教育只能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用人制度对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改革用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才的标准不是学校制定的,而是社会制定的。当所谓的“优秀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或事业前途不是十分理想时,这样的“毕业生”就难以成为大学生追求的目标。
总之,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高等教育要加快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继续调整专业结构和设置,使学生尽早地参与科技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商学系dongzhaojiang@1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