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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何以做到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14

  眼下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竟成了难题。然而,湖北省竹溪县的做法却给予我们许多启示——

  地处鄂西北边缘的竹溪县,是湖北省贫困县之一。尽管县财力薄弱,但却做到了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对于山区贫困县来说,脱贫是美好的梦想,致富是永久的话题。竹溪人在决战贫困的实践中认准一个理:治愚先兴教,只有为发展经济提供充足的智力和人才支持,才能引导山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竹溪县,上上下下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越是贫困地区,越要发展教育,越要落实好教师工资。只有解决教师最基本的生活待遇,才能稳定教师队伍,保证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进步。

  基于这一认识,竹溪县切实做到“两个优先”,一是对教师工资优先预算,并做到教师年人均工资预算比全县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高出200元;二是教师工资优先拨付,每月教师工资拨付时间比其他单位提前一周左右。

  一个贫困县要保4200名教师的工资,并非易事。为此,竹溪县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最大努力增加教育投入。2001年,全县教师工资实际支出达3962万元,比2000年净增长149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1012万元,县财政投入增长486万元,增幅达20%,比全县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10个百分点。

  为了挤出这难得的486万元,竹溪县政府动了一系列大手术:一是精简机构,全县撤销合并机构13个,将行政单位转为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转为自收自支单位8个,减少了财政支出;二是裁编减员,全县结合机构改革裁编1227人,清理各类合同制人员和在编不在岗人员215人,为财政减负;三是开辟财源,发展魔芋、茶叶、烤烟、蔬菜等支柱产业,增加收入。2001年全县教师人均月工资达到729元,比上年人均月增长280元。

  强化责任,加强督办,是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重要环节。竹溪县政府建立教师工资发放定期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师工资专户管理,保证县财政拨款全额发放到教师手中。同时,对涉及教师的不合理负担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了工会互助金、企业解困资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10多个扣款项目,保证教师工资不被挤占。

  贫困山区县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公用经费相当紧张。为避免出现以拖、挪、扣教师工资来缓解学校公用经费不足现象,竹溪县建立与“一费制”相配套的政策,按政策给中小学拨付一定的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县按初中生均50元、小学生均25元的标准,共为中小学拨付公用经费183.2万元,从而保证了教师工资发放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