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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评论:给学生出游设立一张“保护网”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17

    眼下,大地回春,姹紫嫣红,正是春游的好时节。成天被关在校园里的学生们,无疑是最渴望春游的,大多数老师也乐于带学生们出去走走。但是春游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仍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其首要的制约因素便是安全问题,是出了事故谁负责的问题。

    学生外出游玩、参观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家长因此将学校告上法庭并索要巨额赔偿的案件,也并不少见。按道理说,不管学校的组织如何严密,教师的呵护如何细致、学生自己如何小心翼翼,意外事故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避免。而很多学校因为担心出事故、不愿意承担也承担不起责任,于是干脆禁止组织学生外出,即宁愿不出门,也要保证不出事。

    校方的这种选择虽然无可厚非,但是外出游玩、参观对于学生的意义,却非同一般:了解社会,增长见识;贴近自然,树立环保意识;接受美的熏陶,放松身心;磨炼意志,培养吃苦精神等等。从根本上讲,课堂教学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让学生了解社会、回归自然是实施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学生们也有参与社会实践、享受自然美景的愿望和权利。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

    也许日本的作法值得借鉴。在日本,有专门的《中小学健康促进法》,并建立保险机制为学生做意外伤害的保险,学生在出游过程中出现意外,由“健康教育促进会”负责处理,而不是由学校负责处理,责任也不是完全由校方承担。这样,学校就可以放手锻炼学生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校每年至少安排两次远足和野外宿营活动,许多家长更是鼓励孩子参加各种以提高野外生存能力为目的的夏令营。(参见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孙晓云的《千年警世钟》)

    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从法律上明确事故责任方以及赔偿方式,无疑给学生外出游玩、参观设立了一张“保护网”。虽然这张“保护网”不能完全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但是它不仅减少了校方所承担的责任、解除了校方的后顾之忧,而且可以确保受伤学生及其家长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保护,促使更多的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也许惟有如此,才能避免目前在学生出游问题上“因噎废食”的做法,解决目前许多受伤学生得不到赔偿和保护的问题。当然,设立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并不意味着学校和老师可以放松对学生外出的监管,而只是意味着,如果确实不是因为学校和教师的疏忽而造成的事故,那么学校和教师就可以少承担、甚至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