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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学校实行课薪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10-20

广东汕头市实验学校全校100多名教职员工中全部实行课薪制,在汕头市教师分配制度改革上迈出新的一步。

  作为一所成立不久的民办学校,汕头市实验学校结合了中西教育的现代化教学模式,在全市教育系统中首家实施了“课薪制”的教师工资制度。

  这项新的工资制度突出“高负荷、高报酬”的特点,以“金额浮动、拉开差距、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对不同年级、不同科目的课金,都相应拉开差距。现在授课教师每月最多可以拿到3000元左右的工资。

  实验学校教师“课金制”实行一个多月来,调动了众多教师的积极性,如今请假的人少了,教师们都以更高的热情投身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