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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器”潜入成都校园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1-10

  据《商务导报》报道,近日,一种号称能在方圆100米范围内将一切声音尽收耳底的“窃听器”正在成都市场上公开出售。此类“窃听器”正大量流入中小学校园。此事引起了国家安全机关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后经查这种“窃听器”实质是一种声音放大器,国家安全部门人士指出,这种将声音放大器以“窃听器”的名义在社会上公开批发零售,是影响十分恶劣的行为,国家安全机关正在对此展开行动,将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