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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教师到农村“轮岗”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5-15

本报南京电 5月11日,南京市教委对中小学教师轮岗工作进行了部署。

南京市今年下半年将首先在五县及市区部分重点学校、实验学校试行教师轮岗制度。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在职教师,原则上都要到本区(县)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轮岗,城区符合条件的教师也可以跨行政区到农村学校轮岗,轮岗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年。教师轮岗期间,各种关系待遇不变。

按规定,从城镇到农村学校轮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轮岗时间在两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以破格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凡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原则上都要有一年以上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