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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清退代课教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5-23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南京市教委昨天重申乡镇和学校均不得擅自聘用代课教师,同时对目前在岗的代课教师进行清理,原则上全部清退,因工作需要确需留用的,要进行培训。

    南京市农村中小学约有代课教师2000人,占农村教师总数的5%。市教委规定,在清退现有代课教师的基础上,各乡镇或学校确需代课教师的,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每次聘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一旦有正式教师补充,必须及时辞退代课教师。同时,对按要求聘用的代课教师,要保障其工作、生活待遇,代课教师的工资可按等于或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人均年收入水平的原则确定,条件困难的地方亦不得低于所在区、县、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