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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十杰 教师”评选开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6-15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老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的指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歌颂教育战线杰出教师的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中国教育报刊社与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十杰中小学中青年教师”评选活动日前正式开始。

  本届活动候选人的评选条件是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包括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中青年教师。候选人也可从近几年“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获得“人民教师奖章”及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中产生。

  本届评选活动将评出10名“十杰教师”,21名“十杰教师提名奖”,均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评选活动将于今年9月第十六届教师节颁奖。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支持、协助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本报将于6月下旬至8月上旬陆续刊登“十杰教师”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希望广大读者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