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从道理上说按实际培养成本向学生适当收学费理所当然,但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实际培养成本”。(当然,政府、社会和学生的分担比例问题也很重要,但首先要解决“实际培养成本”问题。)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基本由国家兴办,虽然陆续创建了一些“民办大学”,但实际上在1000多所民办大学中只有20多所经过国家批准可以自己发放学历文凭,而它们所发放的文凭也只是国家文凭考试证书,没有学位文凭的发放权。其余1000多所不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大学更是“等而下之”,甚至不能办大学更是“等而下之”,甚至不能制发毕业证书,只能发给结业证书。所以,目前的“民办大学”还远不能说是真正意义的“大学”。
     由于高等教育领域长期存在单一模式,效率低下冗员充斥,不合理地增大了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据统计,1998年我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340.87万人,教职工102.9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0.72万人。(1999年8月24日《人民日报》)可以看出,我国高校每个教师平均约负担8名学生。然而,国外大学通常的教师、学生比是1:16-20,也就是说,我国高校教师的一半。这还是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若把全体职工都算上,这一比例则更低。从上引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在高校人员构成中,行政、后勤人员就占了60%,而专任职教师只占40%!而这些行政后勤员工的费用都要打入“实际培养成本,”成本如何不高?
     平心而论,多年来有关方面在淘冗减员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成效有限,尚无实质改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真正意义的民办大学与之竞争。只有要市场竞争中,才会有真正意义的“成本核算”,才可能做到减员增效。在垄断条件下,成本说到底是由垄断者“说了算”,可以任意增加人员加大成本,而由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分担这种成本。
     只有在市场机制中确立的成本核算与价格才具有“合理性”。所以,既然高等教育要实行“实际培养成本”分担制,那首先要有合理的“成本核算”,而目前这种垄断条件下的“成本核算”显然不合理。强要消费者分担不合理的成本,终不是长久之计。中国电信就是一例,最终还是在公众的强烈抗议下逐步放开市场,各项成本、收费迅速下降。因此,高等教育既然要收费,就应尽快开放和发展“教育市场”,使各类民办大学的学历教育逐步走上正轨,具有与公立高校同级同类学历证书的同等效力,并逐步取得同等的学位文凭的发放权,实行公立和民办高校平等竞争,在竞争中确定各自的成本。
     总之,只有合理确定“实际培养成本”,然后才能让各方合理分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