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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7-05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公开发表,非常重要和及时。在全国各地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重要谈话之际,《通知》的下发,再一次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极大关注。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国目前有2.4亿青少年学生,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青少年一代是祖国的未来,重视和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非常关心和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号召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颁布实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省、市、区(县)、街道各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网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和管理方面,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随着中小学“减负”工作的推进,中小学生课外、校外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无论就数量、布局、规模来看,现在青少年活动场所已难以满足目前我国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此外,随着近年来社会消闲文化娱乐设施的迅猛发展与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发展的相对滞后,也给校外阵地造成了很大的“负压”,形成了校外活动场所与“四厅”(即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争夺”少年儿童的严峻现实。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必须深刻学习和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精神,按照两办《通知》要求,增强做好对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引导和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外活动的引导、指导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作为“减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告别“四厅”活动,充分利用少年宫等各种校外教育机构,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明确的校外教育机构管理体制。各地要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对现有的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凡存在挤占、挪用、出租青少年活动场馆设施的,要限期腾退。各种校外活动场所还要低费或积极创造条件免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

  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各级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各级公安、政法、文化、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社会文化场所;各级教育、科技、体育、共青团、妇联部门都要把做好引导青少年学生课余生活场所建设管理列入重要日程,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营造出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教育事业是未来的事业,未来的事业是充满希望的。教育事业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站在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