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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学生“互相举报”有无必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1-08

    哈尔滨市某中学某班老师重金奖励“举报者”的做法,可以说是比较拙劣的。就一般情况而言,在一个班级中,尤其是在课堂学习中,几乎没有什么值得“举报”或是“告密”的事情。这是因为,班级课堂是一个师生互动的微观环境,如果一个学生在课堂上违反纪律,老师肯定能发现,能看见,也能采取有效的办法来解决,如用目光注视、提醒等。这无须依赖学生的报告,也没有必要让学生来报告。维持课堂秩序、使教学能够正常进行,这是老师的份内之事,也是教师的职责。教师把自己应负的责任转嫁给学生,让他们互相监视、互相检举,对教师来讲,是极大的不负责。而对学生来说,互相监督不仅使学生不能专心上课,而且还使他们提心吊胆,高度焦虑。它同时破坏了班级关系,破坏了同学之间的信任,使学生整天生活在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互相怀疑、相互告发的氛围之中,人际关系紧张,人为地增加了同学之间的矛盾。

    必须指出,由于班级、课堂是一个师生互动的微观环境,因此,班级、尤其是课堂中出现纪律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教师讲课不吸引人,教学方法、语言缺乏吸引力,教师不了解学生,学生无法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教师处理讲课内容时缺乏技巧等。从学生方面看,诸如,暂时性的生理不适,在家里挨了父母的批评、打骂,与同学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以及其他的个人的烦恼等等,这些均容易使学生在课堂上出现不安、小动作、小声说话等。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对于这样的一类小事情,只要不干扰教学,也不影响其他学生的注意力,而且持续的时间也不长,教师可以用其他方式吸引、转移他们的注意力,使之改正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小题大做。

    但是,还有一些事情应当要求学生必须告诉老师。例如,有的同学情绪不好,有轻生、自杀的想法,有的因为家庭或个人烦恼想离家出走,还有如受到坏人威胁,受到某些学生的敲诈勒索、打骂、被偷盗等等,这些问题是要及时报告的。因为孩子无法独立解决这样的问题,应该依赖成人,教师也必须给予学生应有的保护。鼓励这种“举报”,是为了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发展。老师和孩子的父母应该注意在平时的教育中教会孩子应付各种不同的情况,分清轻重缓急,让孩子们逐步成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