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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黑龙江规定中小学上课时间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10

    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必须在7点40分以后才能进行正式教学活动,第一节课课前准备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而且不得占用准备时间统一授课或补课。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和黑龙江省教委等处了解到,中小学生早晨上学有了明文规定。

    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的一位老师说,关于中小学生早晨到校问题,上海市教委是有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必须7点40分以后才能进行正式教学活动。对于学校要求学生在7点40分以前上早自习,文件规定也是不允许的。高中学校参照此规定执行,但不包括技术性学校,因为技术性学校学生住宿。据这位老师介绍,上海市有个别区县和个别学校早晨上学时间还要再晚一点。她认为,过早地上课对学生的生长发育有影响,8点钟上课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而黑龙江省教委则在去年一月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不得强行规定学生统一参加早自习和晚自习。并要求上午第一节课上课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不得早于8点,第二学期不得早于7点30分,第一节课课前准备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教师不得占用准备时间统一授课或补课。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成都市教委和广州市教委。尽管教委对学生早晨上课时间没有统一安排,但是相关部门的老师都认为有必要对学生早晨上课作出相应的规定。成都市教委普教处的一位老师说,在成都市许多学校把正式上课时间都定在8点以后。

    “早自习应是学生自愿的,绝不能强求,否则就侵害了学生和教师的休息权。”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专家游永恒教授说。留美教育专家黄晓星则认为,学校占用学生太多的时间,这种教育忽略了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更需要蓝天和新鲜的空气,需要心理感情的关注,而不是劳役般的作业和上课。“孩子没有了欢乐的童年,把学习当成了痛苦,这是现代教育的悲剧,即使这个孩子将来成功了也是伪成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赏识教育”研究室主任周宏说,“学生过早地上学上课造成了整天的疲惫不堪,使得他们远离了生活和生命,结果抓的是芝麻丢的是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