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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评论:教师资格制度——什么样的教师算够格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15

    原来只听说过律师资格,通过了律师考试就可以获得律师资格,但是不等于就是律师了。现在教师也有了资格认证,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中国公民获得教师职位的前提条件。新世纪刚开始,教育部便在北京召开了对我国21世纪教师队伍建设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会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这对提高教师素质、整顿教师队伍是个好事。这时候再提出来什么样的教师算够格好像有点不合时宜,毕竟已经有了一个国家指定的标准了嘛。看一个老师够不够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一条一条对照就可以了,如果符合“标准”,那这个教师就算合格了。

    让我们来看看具有教师资格必不可少的四项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前两项都是比较虚的东西,学历是个硬件条件,一般学校也都会控制,只有最后一项衡量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可以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进行研究活动的能力等等。即使细化为这么多条目,最后到实际中一切还是以学生的成绩来衡量。所以这个教师资格的政策说不上是重大改革,只是多了一个新的名词,对于教育事业的实际意义还不好说,得走着瞧。

    对于教师最重要的不是把住入口关,应该说进入教师队伍的大部分是合格的(至少符合上面所说的前三个要求),问题是如何留住教师的心。最近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教师待遇的文章,反响极大,说明很多教师已经对自己的工作寒心了。一直生活在浮躁的社会舆论制造的崇高氛围中,教师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虽说教师只是一种职业,但确实有其特殊性,他创造的价值不像一般工种那样可以很容易的用计件或产值来量化,他为社会贡献的是智力价值,要很久以后在学生的身上体现。所以教师资格一定要和教师待遇问题联系起来。否则优化教师队伍就无从谈起,教育中早已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不可能解决。重要的是为教师做点实事,否则教师只是被剥夺了很多权利的服役者。很多优秀教师现在不是为了教育事业献身,而是另辟蹊径(家教,偷偷摸摸到民办学校代课),用金钱来体现自身价值,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

    当有一天,教师自己认为教师这个职业很崇高,而不是媒体的炒作,那些有这个想法的教师就都是合格的了,也一定会有更过的人投身到教育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