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苏省将调整教育投资方向,根据“放一块、扶一块”的原则,把部分非义务教育学校转制成民办学校,原有资产和投入用于扶持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推进中小学“公有民办”改制的试点工作。
    江苏省还对捐资助学实行优惠政策。国内个人向教育事业捐赠,数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从其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向教育事业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目前,江苏省共有97所民办小学,民办中学158所,民办高校14所。据悉,5年之内,江苏民办高校在校生将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10%左右,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将占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数的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