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育的决策者,相信他们会知道,衡量一个教师的业务素质,主要应当从三个方面来衡量:一是课堂教学能力,二是解题能力,三是教育科研能力。三者虽相关,但也并非一定具有严密的因果关系。《高低》中那样的考试,老师成绩的好坏,并不能代表一个老师理论水平的高低。顶多也只能说他的“解题学”掌握得如何如何。
    现在高中的教学中,“题海战术”仍较普遍。而若把老师与学生这两个不同的角色放在一起,用衡量学生的尺寸来度量老师,那么老师迫于各种压力,势必将“题海战术”的外延扩大到自身并演绎得更加白热化。这样一来,为解题而解题也就会把我们的教学引向一条狭小的胡同。这与素质教育明显是背道而驰的。
    笔者以为,不是不能考老师,而是在于采用怎样的方式,真正来一点扎扎实实、又有利于教师综合素质提高的考试。像20世纪80年代曾经实施过的教师教材教法考试,就十分不错,既考察了老师的理论知识,又考察了老师的解题能力。更重要的是这种考试刺激了老师全面钻研业务的热情,调动了老师搞好教学的积极性,而不是一味地只知道解题。
    综上所述,教师应该参加一些考试,但不应该是像《高低》中那样的考试。我们不能弄成“考、考、考,上级的法宝;分、分、分,老师的命根”。教师的考试,也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不能随心所欲地把老师置于或功成或名裂的风口浪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