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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小学爆炸案乃人为制造的刑事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09

    通报称:“3·6”事故乃一人为制造的刑事案件

    昨天下午4时,万载县“3·6”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召开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气会。主持会议的负责人特意强调,这次是通气会不是发布会,50多名记者参加了通气会。会上,江西省政府秘书长郑克强通报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他说,“3·6”事故死亡41人,其中10—13岁的学生36人,教师4人,村民1人;伤27人,重伤7人;失踪1人,目前寻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死亡的41人于8日上午基本安葬,22名伤者已脱离危险,5名重伤员在全力抢救之中。至7日上午已经将123万元抚恤金发放到户,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位。临时校址正在选择中,近日将恢复正常教学,并将决定对所有在爆炸现场的轻微受伤学生进行体检。为尽快查清爆炸原因,刑侦技术人员和烟花爆竹专家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遇难者尸体进行检验,对现场幸存者、知情者进行访问。

    郑秘书长通报中称,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刑事犯罪案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经过刑侦技术人员和烟花爆竹专家对现场的初步勘查,发现硝粉和燃烧物残骸,死伤者大部分都有烧伤情况,因而可判断:房屋垮塌系制作烟花爆竹的火药引起的,火药的成分为硫磺等,爆炸点在一楼中间的三年级的教室前部,从爆炸的程度分析,所制药量相当于40公斤TNT炸药当量。2.据该校李包才老师反映,当日上午约11时,有一男子骑自行车来校,车上带有两个装有物品的蛇皮袋,他出现在三年级教室门口,邓老师两次劝其离开,他突然冲进教室,在前两排课桌处点燃袋内物品。见此情况,邓老师感到情况不好,急呼学生往外走,随后爆炸发生。同时通过对三年级幸存的学生罗林根、张国云等学生询问,情况同邓老师反映情况基本一致。3.对现场死者勘查后发现死者中有4人是老师,36人是学生,另有一校外人员。经过对此人的尸检,此人全身烧灼严重,可判断此人离爆炸点很近。据在校的一名学生李小春也反映,事发当日上午,见其叔叔(就是此人)到过学校。据调查,此人是芳林村村民,1968年9月25日生,小学文化,此人妻子已离家出走,由于经济状况差,他与邻家一女子谈朋友不成常有抱怨。在他家中还发现,此人有几封思绪混乱的信。信中声称,“我一百斤硝全炸光、烧光,至少也要炸死他们几十个,报仇雪恨。”同时在他家中还发现,制造烟花爆竹药物的工具,硫磺等原材料。在其家地上散落的硝粉与爆炸现场提取的相同。郑秘书长最后说,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还在进行,后据了解,这个神秘的男子名字叫李垂才。

    据警方调查,制造这起惊天爆炸案的青年叫李垂才,已在此次爆炸中身亡。李系芳林村老屋岸村小组人,因家中拮据,李的老婆已于前几年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接着,李与邻村的一位女子相恋,因贫穷之故,遭到对方父母的反对。为此,李一直怨天尤人。 6日上午,李用自行车拖着两蛇皮袋做鞭炮用的硝来到芳林村小学,见三年级的学生在上语文课,欲冲进教室内,遭到语文老师邓诚保的两次阻止。李不肯罢休,走到教室前两排,放下蛇皮袋,点燃引线,只听轰隆一声,校舍炸塌了。 警方在李家搜查发现,李有几封笔迹混乱的信。信中称:“我100斤银粉硝全部炸光烧光,最少也会炸死几十个人……报仇雪恨,万事一了。”同时,警方注意到,李家中散落的硝粉粒与现场提取的硝粉料完全相同。 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