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疑惑的是,我们的小学生一定要知道雷锋吗?知道雷锋才会去做好事吗?不知道雷锋,小学生就不会给老年人让座了?知道雷锋就那么重要?
长期以来,我们的道德教育始终一厢情愿地高居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高尚得不能再高尚的“超道德”层次上,这使我们对雷锋的宣传也只能高居在“神”的层次上,这是不是也是一种“非人化”的宣传呢?
殊不知雷锋也有在篮球场上被大个子耍得团团转的时候,雷锋也曾专注地与战友打扑克(《辽沈晚报》3月1日)。将雷锋放到神的位置与我们那种一厢情愿式的品德教育,实际上恰恰拉大了雷锋与普通人的距离,也恰恰会使我们的道德资源日渐枯竭。
一个老人节衣缩食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连鞋子都用纤维带系,他把节省的钱用来设立了一个教育基金。我钦敬这位老人,可我反对当地政府提出的向这位老人学习的号召,因为,向这种行为学习的结果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作为一个正常人的乐趣,是在将我们带到一个道德的死胡同。
读《论语》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孔子在提出种种道德标准时,前面总会有一个主语--君子,也就是说,孔子并没有摆出一副道德家的面孔去裁判别人。孔子是通达的,要不他也不会在其弟子子贡放弃奖赏时,给他讲人类有趋利避害之本性,并让子贡去国库领奖。
我们这个社会也是通达的,至少它承认在君子与小人之间存在着处于中间的正常人,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正常并非生理意义的,而是说那种具有正当个人利益和自由选择的个体。我相信这样一条规律:一个社会所要求的道德标准越高,人们就越难以实行,从而人们实行的道德行为便越少,人们的品德便会越恶劣。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道,面包商提供给我们可口的面包并不是他的品德有多么高尚,而是他不这样做的话就无法糊口。我们的道德行为实际上更多基于日常生活层面的道德意识,而不是基于意识形态化的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知道雷锋并不会妨碍我们做好事。
我们的道德教育更缺少的是最为基本的做人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知道雷锋也许更利于我们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