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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学生进校园禁带钝锐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07

  中新网石家庄4月6日消息:最近石家庄市校园内连续发生几起伤害事故,日前市教委规定,严禁学生在校园携带和使用小型钝锐器等危险物品。   据石家庄日报报道,该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在校园内逐班逐人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教育学生在一周内把有关小型钝锐器等危险物品放回家或上缴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携带小型钝锐器物品等一律收缴,并对违纪者做出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这项工作进行督察,4月份市教委将抽查部分学校,并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