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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学初中不准开办重点班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17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沈阳市近日要求全市的普通小学、初中一律禁止办重点班、共建班,确有特殊情况需办共建班的,由各区县教委向市教委申报,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沈阳市有关部门近日下文要求,今年全市各区、县民办公助初中招生总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小学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民办公助小学、初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因特殊情况需扩招的,必须向市教委申报,经市教委审核批准后招生,并列入当年招生计划;初中体、音、美特长班要按规定招生和授课,对于名不符实和以特长班名义办重点班乱收费的,一律停止招生。

     沈阳市还要求全市各小学原则上不许招收本市户口跨学区入学的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接收的,由区教委限定数量统一审批;对违反规定擅自招生收费的,收入要全部罚没,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据悉,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沈阳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