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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教育推出新措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22

  教育部决定改革跨省招生制度,学费标准由 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严禁各部门、招生学校在招生过 程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教育部还要求积极推动中等职业学 校改革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 育并举,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

  据新华社消息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 教育规模,使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相当,教 育部日前推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新措施。

  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社会需 求和学校培养能力自主确定。从2001年起,各省(区、 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不再单独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 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 成绩录取学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入学。

  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有条件的省(区、 市)可以试行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一年多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