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为实现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而奋斗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6-28

  新世纪之初,在我国基础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着眼于中华民族21世纪的伟大复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十五”期间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描绘了蓝图,指明了奋斗的方向。

  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基础教育的新跨越,发展是解决前进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本前提,也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正确选择。《决定》在认真分析当前基础教育发展形势的基础上,遵循实事求是、积极进取的原则,提出了“十五”期间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即: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范围,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左右,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上述总体目标的实现,将使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原则,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促进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必须继续坚持把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重中之重;必须继续坚持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发展教育,努力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过大的差距;必须继续坚持发展的规模速度与提高质量效益的紧密结合,在推动基础教育规模有较大发展的同时,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即使一个地区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也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这种现状决定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地区提出不同的发展目标,使不同地区经过努力在原有基础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决定》根据我国不同地区当前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分别提出了占全国人口15%左右、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占全国人口35%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简称“新三片”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

  占全国人口15%左右、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类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其他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县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县尚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还较多,“两基”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十五”期间,这类地区的主要任务是打好“两基”攻坚战,要全面普及六年初等义务教育,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尽快缩小与其他地区在“两基”工作方面的差距,为我国国民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在确保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的基础上,要适度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使高中毕业生掌握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职业技能,为当地脱贫致富作出贡献。学前教育是这类地区的薄弱环节,制约了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为学前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

  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人口密集的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些县在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基本实现“两基”,整个基础教育事业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两基”的基础还相当脆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条件亟待提高,特别是初中教育的发展与满足初中适龄人口高峰学生就学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这类地区在“十五”期间,要重点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扩大初中规模,满足初中入学高峰的需求,切实控制初中辍学率,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前提下,提高“两基”的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是这类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能否取得较大突破,对全国实现“十五”高中发展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以开拓进取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使高中阶段入学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对这类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要在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占全国人口35%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了较为雄厚的教育资源。“十五”期间,这部分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要能快则快,为我国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早日实现作出贡献。要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教育质量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办学条件要有进一步的改善,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义务教育服务。要大力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扩大优质高中规模,基本满足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要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到2010年,这些地区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发展的历史证明,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是推动基础教育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决定》针对基础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对教育教学和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课程体系及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格局;建立并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选拔制度;初步建立适应基础教育需求的教师教育体系,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国乡(镇)以上有条件的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力量办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这些改革目标,抓住了事关基础教育大局的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改革目标的实现,将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将使我国基础教育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

  《决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绘制了宏伟的蓝图,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完成《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扎实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措施,是基础教育战线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