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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路越走越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7-11

  今年6月,教育部在网上公布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55所民办普通高校名单,并且特别说明,今后这一名单的数字还将不断增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教育部在对民办高校的设置审批上,给予了比较大的支持和力度,使民办高校的发展速度比较快,新设置的民办高校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了解,1998年以来,共批准设立了58所具有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其中1998年设立了2所,1999年设立了14所,2000年设立了8所,其中1所为本科院校,2001年设立了34所。综观这几年民办高校的发展,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逐步加大,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不断丰富,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呈上升趋势。自1995年以来,民办高等教育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1995年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量突破1000所,二是1996年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数突破100万人。办学时间较长的一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人才,学校的知名度与信誉不断提高;一批新兴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也正以高起点硬件建设、崭新的办学理念跻身民办高等教育行列,使民办高校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为了促进民办高校的发展,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从2000年开始,国家有关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审批权限,也进一步放宽。根据2000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其中包括授权审批设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经教育部逐一审核,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已取得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权;同时,教育部还颁布了《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到目前为止,各地自行审批设立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已达41所。

  据悉,国家目前对民办高校的审批,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本科层次民办高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除师范、医药类以外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中包括授权审批设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这些政策规定,对于今后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有关人士分析,目前民办高等教育已经实现了学校数量、在校生数量的两个突破,随着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民办高校有望在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学校数量上实现新的突破,民办高校的办学道路也将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