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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8-01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教育部最近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这是一部指导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基础教育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我国目前的基础教育总体水平不高,尤其是原有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针对这种 情况,《纲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使他们在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从整体上设置九年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在小学、初中和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纲要》历经4年多的酝酿、讨论,在对世界各国课程改革趋势和发展政策深入分析比较、对国内课程实施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各位专家、学者及一线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制定了本次课程改革的总体框架。

  《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将带动整个基础教育的全面改革,对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推进素质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