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民办学校应重视校长的观念建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9-26

  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而校长的灵魂则是其思想观念。民办学校的校长要管好学校,领导学校健康发展,必须树立崭新的教育观念。观念现代化了,才能远眺前景,铸造未来。

  破传统学校意识 立教育经营观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人们对教育产业的提法还有争议。然而不管怎么说,民办学校校长面对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庞大的知识服务产业系统。这一系统,有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专门服务,是主体产业;还有食堂、商店和校办厂等支撑、保障主体产业的附设产业。对此,政府除给予政策性支持外,学校运转全靠自己操作维持。所以校长必须树立教育经营理念,学会经营,没有经营意识的民办学校校长是不称职的。

  校长科学经营学校,首先要实行成本核算,以判定投入效益。如:学校最经济的办学规模是多少学生,多少教师,其设施建设投入多少最好,每个学生平均成本是多少最合理。同时还要根据社会的要求和自己的条件,去了解社会的教育需求指向、生源市场、家庭教育消费的支付能力。运用科学方法计算投资总成本与折旧,以及规模成本、管理成本、教育直接成本等。

  破老板意识 立现代校长观

  学校需要经营,但校长不能以“老板”自居。民办学校的校长之所以仍称“校长”而不称“经理”、“老板”,就因为校长与老板有本质的不同,因为校长是做培养人的工作的。

  民办学校校长中有人把“炒鱿鱼”当作至宝,形成教师流动性较大,对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利,对学生的学习也不利。用人机制灵活,能者进,庸者出,这是招览人才、保持活力、优化师资结构的需要。如果校长存在“老板意识”,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党、团、工会组织的监督,就容易走向极端,滋生庸俗风气,留不住贤才能人。

  一位合格的校长,应符合任职的基本条件,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和岗位要求,努力兑现。(如果举办人不符合校长任职条件,可以当董事长、董事,聘请内行的人当校长)校长在治校中,要辩证地处理权力因素与非权力因素的关系,原则与灵活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豁达与碰硬的关系。校长姓“教”不姓“官”,应当做教学的行家、改革的先锋、学生的楷模、教师的贴心人。学校有向心力、凝聚力,师生与校长团结一致,和谐共事,才能实现办学目标。

  破封闭教育意识 立素质教育观

  标榜自己的管理模式为“全封闭”,是民办学校的普遍弊端。作为校长,必须清醒地认识现代教育的特质,认识全封闭的不科学。学生最终要服务于社会,让学生与社会隔绝是因噎废食。这种做法远离了素质教育的要求,牺牲了学生心身的全面发展,学生在闭封的环境中,只能成为学习的工具,孤陋寡闻,高分低能。

  实施素质教育是关系民族兴旺发达的举措,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学生在校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学生必须有自己的时间去实践,去体验,认识社会,思考人生。学校的小课堂必须与社会的大课堂结合。社会才是教育最终的检验场所。

  破法制意识淡漠 立依法办学观

  虚假广告、海阔天空的许诺、无序竞争之类,已经给民办学校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这是法制观念淡漠的表现之一。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要做到: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校、管理、聘任教师、教育学生都要依法行事,坚持做到手续齐备,行之有据。这样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校长应当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依法治教,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这是学校保持前进态势、可持续发展的必需。

  随着教育市场的拓展,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民办学校校长任重道远,要不辜负天职,首先要搞好观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