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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评“三好”办法改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1-21

  本报讯(记者 赵正元) 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表彰新办法日前出台,将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行。

  据了解,与过去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表彰办法相比,新办法突出了时代性和素质教育特色。评选条件中增加了对学生公德意识、环境保护、心理健康、探索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要求,加强了评比的层次性。在评选条件上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和培养目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力求体现学生的认识和行为的统一,增强了可操作性。此外,评选和表彰还强调了规范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定了评选程序。在评选程序上对学生的参与等方面也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