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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罚5元抽烟罚200——学校也开罚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2-29

     “犯了错误要交罚款”,这种事情如今出现在了学校里。近日一位北京卫生学校的学生家长就收到了一张学校发来的罚款通知,“家长同志:您的孩子某某同学,于某月某日因某原因违反了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条,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圆的处理,特此通知。”交罚款的期限为一周。落款为“北京市卫生学校学生科”。

     该学生家长向记者表示,自己很难接受学校的这种做法,孩子自己没有钱,有的时候被罚了又不敢向家长说,只能自己“想办法”把罚款交上。据这位家长介绍,学校罚款的多少不一,比如迟到罚5元,不做值日罚5元,抽烟罚200……

     该校学生科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存在对学生罚款的情况,但表示罚款的次数很少,只是个别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学校对学生罚款只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目的决不在于钱,而是希望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能够从中受到触动,避免再次犯错。”至于罚款的金额,该负责人表示:“罚多少由各班决定,没有统一的要求。”

     在学校的财务处,记者看到了学校给学生开出的罚款收据,名称一栏中填的是“违纪费”,据工作人员介绍,学生科开出的罚款将转入学生助学金,用作对学生的各类表彰。

     北京市教委德育处的李先生对此表示,以罚款作为教育手段与基本教育原则不符,当然,学校要求学生进行正当的公物赔偿、责任事故赔偿是合理的。

     著名教育专家李意如介绍说,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使学生得到一种情感体验从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正,但她不赞成用罚款作为惩罚手段,因为钱是父母的,学生体会不到挣钱的辛苦。

     “学校希望加深学生对违纪行为处罚印象的想法是对的,但不该使用金钱手段,好的教育者应该让学生通过好的行为来弥补错误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