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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以大欺小 “校园保护费”屡禁不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1-09

     一个以收取“校园保护费”为名,劫掠了100多名中小学学生钱财的抢劫团伙,日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落入法网。此前,该市已经出重拳打击这一犯罪,而“校园保护费”仍旧屡禁不止。

     所谓“校园保护费”,就是指社会青年或高年级同学,依仗武力、暴力相威胁,逼迫低年级同学定期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物,供自己挥霍。

     兴义市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这一团伙被破获后,令人吃惊的是,除主犯外,50多名成员均是17岁以下的社会无业青年和在校学生,最小的才11岁。两年间,他们分片包干,收取中小学生的保护费,打伤5人,涉嫌非法敛财1.6万元。

     兴义市延安路小学校长罗瑞文对记者说,该学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学生来自四面八方。早在两年前,就知道有人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上,收取5元、10元甚至100元的保护费。他们还拉一些高年级同学入伙,封其为小头目,负责收取整个学校的学生“保护费”。

     这个有着1083名学生的小学,陷入了收取“保护费”的恐慌之中。班主任邓家英发现有的孩子上课走神,一问,孩子就止不住泪水往下流。原来,他们被收取保护费的时候,还受到了威胁,如果对教师、家长披露,就会遭殴打。

     年刚16岁,参与收取“保护费”的李响(化名)说:初二时,被一名同学欺负,压抑在心又不敢告诉老师、家长。有一天,社会上的青年来学校收“小兄弟”,他们说只要跟着他们,就可以不受欺负。随后,李响入了“伙”,这事被同学们知道了,再也没人敢欺负他了,还经常讨好他。

     李响回忆说:“不断滋生的霸气和虚荣占据了一切,虽然‘大哥’常常20元、30元的要钱,但由于间隔时间长,我就不在乎了,只要不被欺负就行。”

     然而,事情却远非他想像的那么简单,随着“大哥”们要钱的日渐频繁,李响开始偷父母的钱,甚至将传呼机“当”过两回,都是妈妈给赎回来的。“保护费”几次交不齐,“大哥”说,“不如你也去发展小兄弟”,并封李响是一个学校的“老大”。就这样,李响在自己学校也发展了10多个“小弟”。李响说:“案发后,我跑到云南,可那段时间从未心安,良心上一直无比沉重,天天想着读书的美好时光。在父母的劝告下,回来投案自首,自己决心承担这一切。”

     收取“校园保护费”团伙的破获,在兴义市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兴义市延安路小学校长罗瑞文说,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也直接反映在孩子身上。而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孩子中存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现象,进而引发收取“保护费”、结伙抢劫等刑事犯罪,带来的教训是沉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