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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补课费 陕西一校长被责令写检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12

  本报讯(记者东海) 耀县寺沟中学以每人13元向初三学生收取周六补课费被群众举报,经耀县教育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昨日,学校已将补课费如数退还学生。

  据了解,该中学上学期每周六曾为初三学生补课,学生大多有家长签字的参加补课申请书。在学期结束前,学校向参加补课的447名学生每人收取了13元补课费,用来给补课的教师发补贴。这种做法的初衷虽是为了提高学生成绩,但与“减轻学生负担、各级各类学校不准补课”的精神不符。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今年2月2日作出处理意见:责成寺沟中学校长写出深刻检查,并取消其当年的考核评优资格。因当时已放假,教育局要求寺沟中学下学期开学时将补课费如数退给学生。

  昨日,记者来到寺沟中学采访,恰遇耀县教育局、寺沟镇教育办及耀县物价局的人员正在学校进一步落实此事。对收补课费一事,该校校长冯正明说:本意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但违背了政策,合情不合法。学校现在也很为难,“这几天经常有家长来学校找我们,申请要求补课,还说费用自出,可政策不许呀!”

  编后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补课班并收取补课费,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内容,但真正做出处理的却不多。这件事正是因为处理得坚决彻底,才给了当事人以深刻的教训。如果有关部门都能如此严格地对待此类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解决中小学乱收费、减轻学生负担将不会再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