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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多样化遭遇利益冲击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4-15

  最近,一位课改实验区的教育工作者来信反映,在实验区选用教材中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上级领导、出版部门和新华书店要求本实验区对正在使用和已经选定的教材进行调整,选其所指定的教材,否则将直接影响对实验区经费的划拨。令这位教育工作者不解的是,为什么要选用指定的教材才有配套经费?实验区究竟有没有选择教材的权力?

  根据教育部开展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2002年秋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新课程体系将进入全面实验阶段。眼下,各实验区正在加紧工作,为新课程的实验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然而,一场教材选用大战也悄然开始。在教材选用工作中,一些地方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和经费不足的困扰,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干扰和影响了教材选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些出版社为了占领更多更大的市场份额,采取各种措施,比如通过租型使地方出版局、出版社以及新华书店获得较大的利益,使地方相关利益集团联合起来,促成所在地方中小学选择指定教材;有的出版社还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提供经费。这些优惠条件无疑会使一些部门和单位获得利益,然而却剥夺了以县为单位选用教材的权力,干扰了中小学教材选用,甚至有可能重蹈上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大战的覆辙,冲击教材多样化建设。

  有些地方提出,教材选用要考虑本省的实际,尽可能选本省出版社租型的教材。据一位教育局长反映,出版单位派人到实验区强行征订指定教材。

  一些省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提出,本地区选择某种教材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否则将会减少省里下拨的实验经费。也有的地方提出,实验区的实验教材只能在教委规定的两套教材中选用。有的省教研室、教育出版社联合拟订合作协议,提出,任何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要想进入本省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必须与本省出版社合作出版,与教材相关的配套材料,只能由本省教研室组织编写,并由本省教育出版社出版。还有的省组织教材介绍及教材选用会议,只邀请部分出版社与会,其他出版社对此反应强烈。据一位市教委主任反映,省教委已内定了本省的实验教科书目录。一位校长反映,选教材时根本见不到教材,只是在限定的书目上画勾,表面上看好像来自基层,实际上学校一点权力也没有。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教材多样化的健康发展,直接违反了教育部关于教材选用的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上述现象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将严重影响教材多样化建设的推进。

  本次课程改革实行了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许多出版部门及有关机构积极参与编写中小学教材,涌现出一批有创新、有特色的好教材,使我国中小学教材建设迈出了由单一走向多样化的实质性一步。然而,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教材的选用工作已经成为制约教材多样化顺利发展的瓶颈。

  我们知道,教材的“租型”将造成教材种类集中在少数出版社的手中,妨碍国家教材多样化政策的实施,不利于高质量教材的脱颖而出。而且,由于实验期间学生人数较少,教材印数少,利润低,使新参加教材多样化建设的出版社无力支撑教材的建设费用,如若没有良好的政策保障,不少出版社将会在竞争的起跑阶段被“淘汰出局”。

  租型,作为中小学教材发行的一个特殊现象,已存在多年,确实给中小学教材发行带来了便利,尤其是为教材的课前到书提供了保障。但是,目前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发行上,不宜使用租型的办法。因为,实验教材的发行尚限于各省市的实验区使用,教材使用的绝对数不大,出版社完全有能力承担起教材的印制工作,而现代印刷技术的发展,使得教材印制的时间大为缩短,保证课前到书是绝对能做到的。另外,由于教材开发成本比较高,因此,出版社也需要一定的利益回报,在目前教材利润已经控制得很低的情况下,如果进行租型,利益流向的是中间环节即租型单位,出版社的利益难以保证,势必会影响各家出版社开发新教材的积极性。而且,租型也会引起出版社之间的非良性竞争,由于出版社的实力差异较大,为了占领市场,对待租型的态度会有所不同。而由于利益的考虑,当地显然会更看重同意租型的教材,而不完全以质量定夺选用,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教材多样化的建设。还应当看到,租型会引起当地出版局、教委(教研室)、新华书店为争得租型权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同时,又会走向一个新的垄断,不利于教材选择的真正公平性。当然,如果确实需要租型,也应当在不影响教材选用的情况下,先选教材,再根据需要考虑租型。

  我们知道,实行教材的多样化,最大的受益者是孩子。只有通过竞争,才能使更多的、更高质量的教材脱颖而出。不能靠经济利益驱动来搞教材建设,不应当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甚至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教材。《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透明、民主科学的教材选用机制,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针对教材选用工作出现的问题,最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级和地市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实验教材选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实验区教材选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对实验区教材选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确保各省课程改革实验区教材实验品种的多样化,教育部明确规定,实验区选用的国家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应是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省级教育部门必须全部印发教育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实验区根据情况自行选用,并且规定以县级实验区为单位组织实验教材的选用。同时规定了教材选用的一般程序:实验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由专家、优秀教师、校长和占一定比例的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其中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的代表人数不超过四分之一。委员会成员应按民主程序产生,并经过公示。教材选用委员会在认真阅读教材的基础上,经集体审议,投票决定各学科选用的教材,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保证每一套通过审查的实验教材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通知还提出了选用教材的基本比例:每一种实验教材都应不少于10%的使用比例,同一学科如有两种教材,任何一种教材的选用比例均不得超过70%,同一学科如有三种或三种以上教材,任何一种教材的选用比例均不得超过60%。同时重新下发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这些改革举措,充分表明了本次课程改革实现教材多样化的决心坚定不移。各地应当认真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紧急通知的精神,从课程改革的大局出发,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透明、民主科学的教材选用机制,促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