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司长回顾了我国自八十年代以来所进行的对中小学教师一系列的培养培训之后,强调了此次教师培训的更深层次的意义。她指出,进入新的世纪,我国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基础教育自身的改革与发展也势在必行。因此,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于是,关于新课程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也就提到工作日程上来了。
她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将会一改以前的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课程的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等等。改革后的新课程将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奉献在师生面前,以培养学生接受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进而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社会责任感,以及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马立认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教师教育带来发展的不可多得的机遇,它有利于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有利于激活教师继续教育,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化、一体化和逐步走向开放。因此,她要求教师从适应当前需要和个人未来发展的角度,做新课程改革的热情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
马立指出,新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的基本原则,是“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与课程改革同步进行,并适度超前。培训是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正在进行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新的培训内容,应记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
谈到新课程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马司长说,省级实验区及其他广大地区的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和任务在各省,要在各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省分管师资培训工作的行政部门(师范处、师资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师资培训工作;培训实行分地区、分阶段、滚动式展开,先抓好省级实验区教师培训,再扩大到省内其他地区;从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培训抓起,再逐步扩大到其他年级;把培训者、管理者和骨干教师培训重点抓好,以带动广大中小学教师。
马立司长提出要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作用。校本培训,即为了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目标和需求,由学校发起组织,主要在校内进行的一种教师在职培训形式。她说,校本培训在针对性、灵活性、多样性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校本培训是此次师资培训的重要组织形式,各级培训机构、师范院校要和中小学结成密切的伙伴关系,为校本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
马立司长最后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培训经费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解决。要做到经费计划单列,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各地培训活动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严禁乱办班,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