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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小学教材必须明码标价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10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计委、教育部昨天发出通知,从2002年秋季开始,中小学教材一律在封底标示本学科、本年级、全学年各册教材的零售价格。

     凡每学年2册的中小学教材,除封底右下角原有本册教材的书号和价格外,还必须在封底加印另一册教材的书名、书号和零售价格。所有中小学教材必须在封底加印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本教材零售价格的批准文号,以及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三部委还要求,每年秋季教材付印前三个月,教育部门和有关教材编写单位应完成春季教材的编写、改版、修订以及最后的审定工作,并向出版单位交付稿件;付印前一个月出版单位应完成春季教材的编辑、版式设计和核价申请工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付印前完成春季教材价格的审核批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