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省华阴市某子弟小学老师崔敏叶,因学生王某不好管教且偷拿了同学10元钱,便将其头按在墙上,用锥子在王的脸上刺出个“贼”字,并在上面涂墨水以示“训诫”。天津市某中学有个孙老师,让考试不及格的11名学生轮流站到教室讲台前,当众打自己耳光,以考试得分为基数,最多打到53下,必须打出响来;有的学生不肯打,孙老师亲自去打,这些学生放学时都红肿着脸。山东东阿县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刘某等几名同学,因没背出所学内容,班主任孙老师也是罚他们自己打自己脸,并让到其他班“游班示众”,刘某因经不住精神打击而喝农药自杀。北京丰台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梅帅说:“因回教室晚了,老师打他的脑袋。”当天回家梅帅喊“脑袋疼”,上医院检查后,医生开的诊断书是“头部外伤,休五天”;两个月来,小梅帅不敢去上学,总是哭着说怕……
发生在老师身上的这些事,也许是“个别”,不能“以偏概全”。不过,在人面部刺字,是古时对被充军流放的人的一种墨刑;而“掌嘴”,亦是旧时权势者侮辱身边人的一种做法。如此举动,何以发生在当今校园?过去私塾先生体罚学生,亦不过一把戒尺。我们的老师是怎么了?咋连私塾先生都不如呢?
西方有教育家说:教师一词按狭义解释,是某门学科的讲授者;按广义解释,是指有威望的、明智的、对人们有巨大影响的人。咱古人亦有“师者,人之楷模也”一说。尊重学生的人格,是当老师起码的常识。往昔学生往往被管得“低眉顺目,毫不敢轻举妄动”,“看天就是傲慢,说笑就是放肆”;如今学生天地广了,见识多了,贪玩爱动不好管教在所难免。对学生严加管理无疑必要,但严管不等于体罚,无论如何也不该施以侮辱人格的体罚。教育的目的在于健全人格的培养,而野蛮只会产生野蛮,“独断和压制只能生长出奴性”。倘老师连学生的人格都不当回事,孩子又怎“敢去上学”呢?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未来取决于现在。善待孩子是老师的责任。有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应该学会容忍孩子的弱点。因为,“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罗素语)。发生在校园的令人莫名惊诧的事,表明老师的素质有待提高。眼下都在讲“抓学生素质教育”,老师的素质教育是否也须列入日程,补上“尊重学生人格”这一课?若说“择师不可不慎”,有关部门该怎样选拔和考核老师,恐怕也值得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