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工作的几个必要途径:
1.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减负”工作的重要性,使之深入人心,变成一种社会及政府行为。“减负”工作也要综合治理,全社会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等,都要关注“减负”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加入“减负”工作的行列之中。
2.强化“减负”工作的政府行为。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在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减负”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真正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3.规定“减负”具体条款,每条都要规定明确,否则“减负”工作将是一句空话,纯粹是形式主义。重要条款应当是:以市为单位统一订购教材,除教科书必定之外,所有的教学辅助材料全部取消,减轻学生的书包;明确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明确中小学校学生的在校时间;要严禁乱补课的现象发生,如果发现乱补课的现象要严肃处理,象沈阳市教委那样,发现乱补课现象,校长、教师“下课”;农村学生要适时分流,为当地经济发展培养适用型人才。
4.加大对“减负”督导检查的力度,在春季开学初,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规定的“减负”条款 逐条逐项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要监督各级政府对“减负”工作的力度,学校要有具体措施,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然后,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公布检查结果,对违反“减负”工作规定的、和与减负相悖的行为,要公开通报批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