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汉王乡一所小学围墙被大风刮倒,6名小学生被压在残垣断壁中,5人当场身亡,另外1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就发生在教育部下发《关于四川小金县中学食堂发生垮塌事故通报》后的第三天。3月2日下午6时许,四川省小金县中学食堂发生倒塌,造成4名女学生死亡,1人受伤。
“接连发生的中小学校舍危房倒塌死人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郭振有说:“中小学校舍危房要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大意。”
据了解,全国中小学现有危房约130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从全国来看,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占校舍总面积的比例不足1%,但一些地区的危房比例却比较高。如宁夏中学的危房面积达5.32%,小学达4.6%;新疆中学的危房占4.05%,小学占3%;青海中学的危房占3.16%,小学占4.33%。一些地区的贫困县危房比例更高,如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小学危房率高达28.3%,武都县的初中危房率达4.38%。危房成为危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极大隐患。仅1999年,湖南常宁市、四川渠县、西藏聂拉木县、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江西泰和县等地,就先后发生危房倒塌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教育部多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消除危房工作。
为什么中小学危房多在农村,危房伤人的事件又不断发生?曾多次进行调查的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于芳认为,中小学危房的产生大致有两种原因:一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解决学生入学问题兴建了一些校舍,当时考虑少花钱多办事,建筑质量考虑得不够,现在看很多是危房;再就是80年代末兴建的校舍,屡禁不绝的“豆腐渣工程”造成了极大隐患,不足10年的房子成了危房。
经济条件是制约危房改造的重要因素。于芳说,一般来说,城市学校的资金来源有保障,而农村却要差得多。农村是义务教育最广大的地区,但教育投入是建立在乡级财政基础上的,比较脆弱。而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又是建立在更脆弱的农民集资的基础上,因此有人说“城市的孩子国家爱,农村的孩子农民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9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自愿、量力集资本已保障有限,1999年治理农村乱收费后又取消了这笔费用,至今没有恢复。由于缺乏资金维修,现有房屋的2%~3%又成为危房。
“中小学危房改造固然与领导重视、群众觉悟有关,但主要是应该加强政府职能,依法保证危房改造经费的落实。”郭振有说,即使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只要教育行政部门增强责任心,定期检查校舍情况,一般危房倒塌事故是能够避免的。
郭振有还表示,今后,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对中小学校舍危房的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避免师生死亡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