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今年批准部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开办“3+2”高等职业教育大专班,即开设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的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3+2”学制(前三年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后二年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对完成所规定的教育内容,经考试合格者,由普通高等学校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