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夹三百元
根据东华三院邓肇坚小学上午校上星期向家长发出的通告指出,由语文基金资助为期两年的“外籍英语教师计划”于本年度结束,由于效果非常显著,经咨询家长及教师的意见后,学校希望可继续聘用这名现职的外籍英语教师在学校任校,以有助提升学生的英语能力。
不过,该名外籍英语教师的薪金则要由学生家长分担,校方在通告中表示按署指引,学校可向每名学生每学期收取150元,即每学年收取合共300元作为师的薪金,而不足之数将由校董会补足。校方又向学生家长表示,若得到超过半数家长同意,便会实施有关措施。
但有子女在该校就读的家长投诉,不满校方将教师薪金转嫁到学生身上,变相形成学生“夹钱”请教师,更不满校方要家长“少数服从多数”,就算有家长反对都要付款资助,因此认为并不公平。
该校陈主任表示,校方做法完全合符合育署规定,她指出按照署规例,校方在取得家长同意下可征收费用作特定用途,她更表示就算收取所
有学生费用,校方仍要补贴。
香港教育评议会副主席何汉权认为,小学生享有九年免费育,学校若有要额外聘请师时,应自行筹款,不应由家长支付费用,虽然署准许学校可向家长征收费用作特定用途,但只能用作开办兴趣班或购买器材之用,使全校学生受惠,而一名外籍英语教师并不能导全校所有学生,要向全校学生收费并不公平,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不应该硬性筹款
一名资深小学校长则表示,教署虽然容许学校筹款,但要在家长愿意情况下捐款,不能硬性规定每位学生都要付款,他批评学校做法是行政失当,学校要额外请教师可有其他途径申请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