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深圳)国际学校与深圳实验学校合作办学后,部分家长仍对清退教育储备金和交纳学费存在疑问(详见7月28日本版相关报道)。他们认为既然民办学校的储备金必须清退,为何还让家长继续交纳学杂费呢?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答复:清退储备金和交纳学杂费是两个渠道。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当前,深圳实验学校国际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原亚太(深圳)国际学校作为民办学校,不少学生交了高额教育储备金,学校的运作资金来源于教育储备金的存款利息。但几年来,国家存款利率先后7次下调,储备金的利息早已远远不够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所需,学校资金出现了较大困难。实行收费转制是使学校走出困境的办法,即将民办学校收费形式由原收取教育储备金转为每年收取学杂费,这个办法旨在化解社会集资办学的风险,将其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今年2月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解决我省民办学校教育储备金问题的意见》规定,因各种原因不能马上清退的教育储备金,从1999年2月1日起按照国家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用以抵交学生应该缴纳的学杂费。1999年2月1日以后退学学生(民办学校最高学段应届毕业生除外)原缴纳的教育储备金,允许民办学校在5年内分期偿还。
据此,今年暑期到深圳实验学校国际部就读的学生都要在交纳学杂费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