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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采取措施防止职教资源流失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9-24

    记者在日前于此间召开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教育部将针对教育体制调整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并将于近期下达一份相关正式文件。

    此次会上,许多地方的教育厅局反映,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调整中出现了这样一些新问题:原政府部门和企业创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撤并或划归地方管理的过程中,很多学校没有部门愿意接收,层层下放到县一级也没能落实具体归属。这些职业学校长期没人管,有的停止招生,有的取消了学校建制,有的改做它用,变成商业性场所。同时,在目前所谓中等职业学校升格、合并入高校的行动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资源也大量变相流失。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成人教育处纪拓处长反映,吉林省18所重点中专中有 16所并入了高校后,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再按计划招生。此外,广西方面也反映,该区98所中专中的50所已被撤消或与高校合并,其中包括全区15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骨干几乎全被拿走,那些不好的下放到地市,中等职业教育的阵地丧失了一半以上,我们的中职建设只好从头开始。 ”广西教育厅职业成人教育处张处长这么说。

    据记者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较为严重的情况已引起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并已对此作出反映。据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在此次会上表示,学校的办学、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是必要的,但不管怎么动,必须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能流失。他说,教育部即将下达的文件对现存的问题列出了以下处理办法:部属、省级业务厅局的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划归省级教育部门或行业组织,要明确具体归属,原则上不再下放。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各办学单位不得擅自将中等专业学校改作它用。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中等专业学校并入高校,已经并入的,一段时期内要继续举办中等专业教育。在划转过程中,对原有财政拨款的学校,其财政拨款数额不能减少。

    中等专业学校是培养中初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基地,包括中专、中师、职高、技校四种,建国以来,中等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我国目前每年有1200万的初中毕业生(占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 75%)需要接受中职教育,但只有40%能够入学,按照“十五”规划,到2005年,中职在校生将达2100万。中央曾多次强调,受过中等职业教育、具有很强操作能力的一线劳动者,是长时期我国企业乃至高新技术企业劳动者的主体,以提高生产第一线劳动者素质为己任的职业教育大有发展。